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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再响惊雷!央行和住建部出手!未来房价将如何走?

经济日报  2016-10-15 15:11

[摘要] 有媒体报道,近日央行召集5家国有大行及12家股份制银行高管及个贷、资产负债部门总经理,召开商业银行住房信贷会议,传达房地产调控的会议精神。央行要求各商业银行理性对待楼市,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强化住房信贷管理,控制好相关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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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下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部署。房价未来到底怎么走?一起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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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消息说,近日,上海市银监局也通知辖内各中外资银行,强调加强房地产信贷总量和集中度的检测和风险管控。国内楼市似乎有点一叶知秋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对宽松的货币环境下,不少城市的房价半年涨幅就超过三成,而过热的楼市风险已经在向金融系统蔓延。过度的房产需求不仅让楼市供需进一步失衡,也让那些原本属于实体经济的流动性过度集中房地产市场,过度依赖也让风险积聚累积。
房价是否会大幅下滑?各方观点分歧较明显!

对于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们的房价到底会不会跌?如果跌,又能跌多深?尤其在本轮调控后流动性抽离后,房价会不会出现像去年股市那样的大幅下滑。从目前来看,市场的观点分歧也比较明显。

       继续看多的观点认为,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并不高,投资渠道也相对单一,房产除了本身的价格增之外,还有额外的租金。目前来看,难以找到比房产更好的投资品种。而调控政策也主要是以抑制过快上涨为主,并非彻底打压。看空的观点则认为,从大周期来看中国房地产市场从未经历过合理的调整,而目前居民购房的杠杆率也过高,房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过重,人口红利周期也已基本过去,调整已是应有之义。尤其是很多人把今年房产市场过热和去年股市相比较,很多现象具有相似性。在各个地区、中央各部委合力遏制下,房地产市场会不会上演类似去年股市的故事,这也是一个值得大家玩味的角度。

       万科的董秘谭华杰认为,从城市化的规律来看,75%左右是城市化基本完成的通常水平。中国目前的城镇化率 56%。也就是说,中国房地产的发展,还在大周期,即高速增长期之内。但是他也强调,不能说城镇化率不到 75%,房价一定只涨不跌。因为在大周期阶段,房价估值逻辑可能脱离基本面,有泡沫化的可能,让大周期提前到达终点。 谭华杰还表示,类似房价租金比这样的在大周期并不适用的指标,例如从1998年到2008年,日本东京地价下跌了30%,但房价租金比始终保持稳定。同样的,从1982年到 2015年,美国新房价格涨幅频繁变动,但租金率却相当稳定,所以房价租金比例很难有一个确定的合理范围。

       海通姜超则认为,过去几年中,中国居民新增房贷、新增地产销售额比值持续飙升,2011年仅为19%,2015年达到39%,2016年上半年则高达50%,正是美国金融危机前的高水平。还有就是居民杠杆率。2011年以来中国居民购房杠杆率持续上行,2011年约为20%,2015年已突破40%,2016年上半年创历史新高至50%。所以姜超认为,本轮限购出台时,居民杠杆率已远高于上一轮限购时期,居民购房潜力也已被大量透支。

       此外,他还认为,从房贷占GDP的比重看,中国居民加杠杆的速度也不可持续。日本即使在房产泡沫严重的1989年,居民新增房贷占当年GDP的比重也未超过3.0%,而中国去年已经达到5.5%。美国金融危机前新增房贷/GDP在2005年达到8.0%后见顶回落,而中国今年上半年新增房贷与公积金贷款占GDP比重已达8.6%,表明中国居民购房或已将杠杆用到极限,2016年可能会是中国地产市场的历史大顶。

延伸阅读

住建部再出重拳规范房企经营净化市场

      10月14日下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部署。会上,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

一、是不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二、是不发布虚假广告;

三、是不捂盘惜售或散布涨价信息;

四、是真实公布房源,不编造房源紧缺信息;

 五、是不违反规定,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向购房人变相收取定金、预收款、会员费等费用;

 六、是每套房均明码标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提价,不收取价外费用;

 七、是不附加条件或限定消费者权利,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

 八、是不一房二卖。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建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另一类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属于房地产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抓紧处理;对属于相关部门主管的,要抓紧移交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要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措施。针对一些企图扰乱市场的杂音,10月12日,住建部通报了浙江杭州、广东深圳楼市散布谣言的案例,要求各地借鉴杭州、深圳的做法,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力度,依法查处散布谣言、恶意宣传炒作,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建部表示,要加快房地产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标签:房价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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